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(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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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备案》即《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》,是依据《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》(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)第八条规定: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,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,符合规定的予以备案,发给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备案凭证。
■ 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备案设定依据 根据《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》(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)第八条规定: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,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,取得备案号。
■ 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备案申办条件: (一)、须先申请通信主管部门审批的ICP许可证; (二)、具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办公场所;
(三)、设置食品销售管理管理人员。
■ 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备案申请材料: (一)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;(须先在营业执照增加相关业务的经营范围); (二)法定代表人、企业负责人员的身份证明;
(三)通信部门颁发的ICP许可证;
(四)主管单位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;
■ 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备案年检及换证 (一)、无年检要求;
(二)、具体的要关注当地主管部门的通知。
■ 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备案办理流程 ■ 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备案申办咨询 咨询办理热线:400-6800-660、0771-3846226、18977140056